铜矿峪96级同学会章程(草案)
铜矿峪96级同学会章程(草案) 

第一章 总则 
第一条 本会全称为中条山铜矿峪96级同学会。 
第二条 本会是同学的一个自发性联谊会,本会宗旨:增进友谊、互助互勉、共同发展、回报社会。 
第三条 本中条山铜矿峪96级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、宗教活动。 
第二章 会员 
第四条 本会由以下成员组成: 
1、会员 凡是中条山铜矿峪96级的同学,承认本会章程均可自愿加入会员。 
2、特别会员 班主任等有关教师。 
第五条 会员义务 
1、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和会员守则。 
2、维护同学会利益。 
3、无条件资助需要帮助的会员。 
4、尽力而为多缴会费。 
第六条 会员权利 
1、会员(包括特别会员下同)拥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。 
2、每个会员拥有了解、监督和评议同学会委员会工作的权利。 
3、每个会员拥有表决、选举、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。 
4、困难会员享有其它会员资助的权力。 
第七条 如有严重违反同学会章程或者严重损害同学会利益行为的会员,同学会委员会可以撤销其会员资格。 
第三章 会费 
第八条 会费来源: 
遵循“主动参与,各尽所能,自愿奉献”的原则,由会员自愿赞助,不设限额。会费不足时,由委员会研究可向会员征收少量会费。 
第九条 会费管理: 
1、会费管理要在会员大会的监督下,由财务总监负责管理,费用开支由会长审批。 
2、 会费实行独立核算,在银行开立专门帐号定期存款,实现保值。财务总监负责分类列帐,撰写财务报告,经会长审批后,向会员大会报告。报告内容应包括筹措会费的来源(含交费清单)、本年度会费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会费预算及筹资方案。 
3、会费的使用秉着“勤俭节约,量力而行”的原则,不铺张,不浪费,不讲排场,重实用,以追求会费最佳使用效果。 区域内及跨区域联谊活动经费,原则上由参与活动的会员自愿赞助。联谊规模及意义较大,确需在同学会基金中列支的应在事前征得会长同意。一般少于15人的联谊活动,费用不列入同学会会费开支项目。 
4 、 财务总监负责收集、整理、记录、通报以现金或非现金(报帐)等方式对同学会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和事,并对以非现金(报帐)方式提供赞助的事项进行估值,列入非现金赞助科目。 
5、因工作失误造成财物损失的人员应该追究其责任,并承担一切后果。 
第十条 已经缴纳会费但未能参加同学会聚会活动和被撤销会员资格、私自退会的会员不退会费。 
第四章 组织 
第十一条 本会设立委员会,职务如下: 
1. 策划总监两名,一正一副,负责活动的总体策划工作。 
2、名誉会长一名,为同学会的总顾问。 
3、会长1名,同学会的总负责人。 
4、副会长4名,协助会长办理事务,兼职地区分会会长,负责地区分会日常工作。 
4、委员5名,其中4名兼职分会副会长,协助分会会长办理事务,1名兼职财务总监,负责会计事务。 
第十二条 会长、副会长、委员由以下方式选出: 
1、会长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,从会员中(不包括特别会员)选出。 
2.、副会长、委员由会长根据各地区会员的得票情况提名,在会员中(不包括特别会员)选任。 
第十三条 委员会任期为5年,可连任。 
第十四条 同学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。会员大会所作决议必须由半数以上会员(不含特别会员)出席并通过才有效。其具体职责为: 
1、听取与评议同学会委员会的工作; 
2、选举或罢免同学会会长; 
3、制定和修改同学会章程; 
4、审议会费收缴、支出情况; 
5、讨论并决定其他旨在达到本章程第二条所指之目的的重大事项。 
第五章 同学会分会 
第十五条 以省,市,区为单位成立铜矿峪96级同学会**分会。分会组成人员必须符合本同学会会员条件。本会成立广州,太原,东北,运城等分会。 
第十六条 分会会长由副会长兼任。 
第六章 聚会与活动 
第十七条 全体会员聚会:按照 “五年一小聚,十年一大聚”的目标,每届委员会十年内应组织两次会员聚会。聚会活动一般历时1天,地点一般定在中条山有色金属公司或者垣曲县,活动内容尽可能做到年年有主题,次次有新意,使每次聚会都能成为凝聚浓情,增进友谊,奉献爱心,催人奋进,享乐人生的盛会。如有半数以上的会员提议,可随时开展活动。 
第十八条 分会会员活动:每年各分会应自发地组织1次聚会活动,联络感情,交流心得,互相帮助,积极为全体会员聚会作准备。 
第十九条 跨区域活动:倡导会员借出差及闲暇之余,给老同学打个电话、问一声平安,看一看昔日风华正茂的少年脸上是否又添上了岁月的沧桑。 
第二十条 参加会员家庭之婚庆、吊唁等活动(具体方案另行规定)。 
第七章 同学会网站 
第二十一条 为扩大本同学会的影响,同时也是为会员提供展示个人才华和信息交流的平台 ,本会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www.lj027.heima.com * 全体会员应积极参与。 
第八章 附 则 
第二十二条 同学会名誉会长、会长、副会长、财务总监均为义务服务,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。会员的工作单位、住址、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,应及时通知会长,以便联系。 
第二十三条 本章程的制定与修改,须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可生效。 
第二十四条 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条山铜矿峪96级同学会。 
第二十五条 本章程自通过之时起生效。 
会员守则 一、 遵循同学聚会“优先于日常工作,优先于亲友交往”的原则,克服困难,共圆相聚之梦。 
二 、舍尘世浮躁之俗,树自然纯朴之风,注珍爱同窗之情,交终身不忘之友。 
三 、笑看高低贵贱、祸福成败;汇聚仁善诚信、柔强神明;齐心互助共勉,同享人生欢乐。 
四 、助弱扶强,一方有难,八方支援;帮人如帮己,水涨使船高。  
五 、倡导无私奉献的博爱精神,视会如家、各尽所能为同学会添砖加瓦。我们共同的家不可缺少金钱财物,但更需要全体会员用热心和浓情去浇注未来。 
六 、关爱集体网站,袒露胸怀、敞开心扉畅述人生,倾注热情、献出睿智,助人为乐追求永恒。 


二零零五年七月 
以上章程希望大家详细阅读修改,将在今年同学聚会时将进行通过实施.希望大家给予重视.